**题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___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___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A
0%,0%
B
1%,1%
C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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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题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___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无需
需要
第三题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___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___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9
10,30
15,45
第四题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___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差额前
差额后
第五题
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是
否
第六题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___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___抵减应纳税额。
5%,10%
10%,10%
10%,15%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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