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办税新举措:3月起,新设立纳税人可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发表时间:2023-03-24 14:46 ![]() “优质的纳税信用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也关系着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根据2023年**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将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复评具体如何申请,对企业有哪些好处?戳图了解↓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制作 绘画:河源市税务局 ![]() ![]() 扫码关注我们 ![]() 定期推送热门财税资讯 |